哈爾濱醫科大學大慶校區學生證管理制度
發布時間:2018-10-18 10:00:00 作者:本站編輯 來源:本站原創 瀏覽次數:
一、學生證只限本人使用,一個學生只能持有一個學生證,不準轉借他人,不準擅自涂改。
二、新生入學具有正式學籍后,以學院為單位統一申領,由學生處核發學生證。
三、學生證按學期注冊。新學期開學時,學生到所在學院注冊登記。學生證經注冊后方為有效。
四、學生乘火車時,憑學生證可減半優惠。乘車區間,應是學校與家庭戶籍所在地之間的往返。因家庭戶籍變動需要改變學生證“乘車區間”時,須出具家庭新居所在地戶口管理機關證明,經學生處審核后換發新證。
五、因丟失,損毀需補、換學生證的,本人提交申請,由輔導員審核簽字、學院蓋章后到學生處辦理。
六、學生畢業或退學時,由學院組織統一到學生處辦理注銷手續。